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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后应当注意的三个问题

成都市防震减灾局原副局长、市老科协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洪时中

摘 要

成都市在汶川地震后的重建工作和今后社会经济的建设发展中,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应当继续警惕强余震的发生和它可能带来的危害;

(2)应当高度警惕汶川地震的晚期次生山地灾害;

(3)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

笔者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5.12”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了,但汶川地震的影响还远未结束。站在一个地震科技工作者的角度,笔者认为:成都市在汶川地震后的重建工作和今后社会经济的建设发展中,还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应当继续警惕强余震的发生和它可能带来的危害。

汶川地震是一个典型的主震——余震型的地震。到2009年9月3日为止,已经记录到余震60967次。尽管汶川地震序列在不断的衰减中,尽管汶川地震的余震活动将越来越少、越来越弱,但作为一个8.0级的特大地震,汶川地震的余震活动肯定还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晚期强余震仍然有可能多次发生。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准备。1976年7月唐山7.8级地震发生后,迟至1995年10月6日,即唐山大震的19年后,唐山仍然有5级晚期强余震发生。2001年11月14日唐古拉山8.1级地震发生后,5级以上的余震也断断续续持续了好几年,至今还不能说已经完全平息。虽然我们现在还无法对汶川地震的余震活动作出精确的预测,但笔者认为,汶川地震的4级以上余震还有可能再持续2、3年甚至更长时间,今后在汶川地震的余震区还有可能发生不止一次的5级以上的晚期强余震。

成都市境内的都江堰市北部和彭州市北部属于汶川地震的余震区,假如5级以上的晚期强余震在它们附近发生,则震中附近的局部地区仍然有可能遭到新的破坏,也可能触发新的山地灾害(滑坡、崩塌、滚石、泥石流等)。对此,我们还不能丧失警惕。笔者注意到,随着汶川地震余震活动的不断衰减,一些人的麻痹思想有所抬头。在地震重灾区和极重灾区的极少数群众,由于种种原因,又回到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危房里生活,甚至在危房的底层开店营业,这是十分危险的。这种现象值得有关方面予以高度重视,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作好规劝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制止这种现象。

对于包括整个成都平原在内的广大外围地区来说,汶川地震的余震当然不会造成任何破坏,但是也必须注意强余震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2009年6月30日绵竹北的5.6级地震是2009年以来汶川地震最大的一次强余震,由于震中位于山区,这次地震本来没有太大的破坏和损失,但位于地震外围区的德阳市市中区却有两所大专院校的一些学生跳楼,9人不同程度受伤,7人住院治疗。联想到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成都市主城区等外围地区,就有不少人跳楼避震,以男性大学生为主,其中有不少人受伤,甚至致残,至少有1人因跳楼而死亡。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大学生等特定人群的宣传,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地震、新闻宣传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宣传,确保我市的社会安定。

二、应当高度警惕汶川地震的晚期次生山地灾害

汶川8.0级地震,不仅在地震的当时触发了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地质灾害),而且还形成了相当数量“松”而未“动”、“裂”而未“滑”的坡体,可统称之为“震裂山体”,它们处于非常不稳定的状态,随时可能发生新的垮塌崩落。据黄润秋教授等的估计,这种震裂山体的数量多达1700余处。同时,崩塌、滑坡所形成的大量松散堆积体,大都处于临界状态,在降雨或余震等外界轻微干扰下,就可能形成泥石流或碎石流灾害。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新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甚至还可能造成新的堰塞湖。这些与地震密切有关,在地震之后较长时间(几个月、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才发生的山地灾害,可称之为“震后晚期次生山地灾害”。汶川地震就是晚期次生山地灾害非常严重的一次特大地震。2008年9月24日,即汶川地震发生后的4个多月,泥石流袭击北川县城就是震后晚期次生山地灾害的典型实例。

事实上,在汶川地震的余震区内,2009年的雨季就已经出现了多起山地灾害。7月17日的暴雨,北川、青川、平武、江油、都江堰等地就出现了相当严重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死亡十余人,宝成铁路中断40多个小时,北川县城再次遭受泥石流袭击,平武县文家观堰塞湖紧急转移4000余人。特别是受都江堰市虹口乡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的影响,从7月17日起,成都市自来水厂源水的浑浊度严重超标,自来水厂被迫一度关闭,成都市主城区大面积停水近40个小时,严重影响了全市人民的正常生活。

无独有偶,早在1986年的6月,就出现过类似的事件。当年6月13日至15日,岷江上游的松潘、黑水、茂县等地普降暴雨,加之漂木堵塞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岷江大小海子(1933年叠溪地震形成的堰塞湖)先后局部小规模溃决,于6月15日形成2100 m3/s的特大洪峰,使茂县、汶川等地多处受灾,死亡2人、失踪2人,直接经济损失4009万元。堰塞湖的局部溃决和洪水的突然下泄,又使得岷江江水的浊度严重超标,成都市主城区供水严重不足、水质明显下降,整个过程持续了近30个小时。1986年的这次事件,可以认为是1933年叠溪7.5级地震的一次“超晚期”次生山地灾害。

与1986年“6.15”和2009年“7.17”类似的事件,今后仍然不能排除再次出现的可能。如果一旦发生类似事件,不仅可能影响成都市主城区的正常供水,而且也可能影响某些区市县的正常供水。

除此以外,7月25日汶川县境内彻底关大桥垮塌事件等灾害事件,也都是汶川地震的晚期次生山地灾害所致。

可是,在防范汶川地震晚期次生山地灾害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少数人仍然心存麻痹,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还作得不够充分。例如,据新闻媒体报道,彭州市龙门山镇九岭村二组,某些农户震后新建的“农家乐”就建在泥石流沟上,非常危险。又如,笔者注意到,某些尚未来得及彻底整修的公路路段(如银白公路,即银厂沟至龙门山镇的公路),至今一直在勉强通行,而且过往的车辆数量还不算太少,许多路段受到不稳定边坡的严重威胁,有的路段甚至就在滑坡体或泥石流上通过,一旦遇到暴雨,就非常危险。

专家们普遍认为:汶川地震后潜在的山地灾害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和突发性,暴雨和强余震则是最重要的触发因子。这种山地灾害的影响,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是今后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内都应当高度关注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今后的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内,特别是在每年的雨季,我们都必须警惕龙门山山地较大规模次生山地灾害的发生。

在这方面,笔者有以下几点具体建议:

(1)建议市、县两级国土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在适当的时候,对今年雨季以来地震灾区在山地灾害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总结和研究,对类似于彭州九岭村农家乐那样的危险建筑,当地政府应当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纠正。

(2)建议在暴雨时期对一些特殊路段采取临时禁止通行或设专人警戒等措施,以确保安全。

(3)在水源地上游适当位置是否可以建立自动化的河水浊度监测站?建议水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笔者认为,从理论上来说,这种自动化监测站在技术上应当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如果能够建成,一旦出现类似于“7.17”的事件时,可以提前预警,提前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减轻其负面社会影响。

三、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

随着人们科学认识水平的逐步提高,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成都市的抗震设防标准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特别是在汶川地震后,国家很快就正式颁发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对包括成都市全境在内的大片地区的地震动参数进行了重要修改。紧接着,四川省地震局又提供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各市、县、乡镇地震动参数一览表》,具体细化到每一个乡镇,给出了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两项地震动参数,并在2009年7月10日与四川省建设厅联合发文(川震防发[2009]117号文件),明确规定该表所提供的地震动参数“作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加固与新建的设防依据”。

按照这些法定的标准,都江堰市北部和彭州市北部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为0.20g(相当于地震烈度8度),这两个市的其余地区,崇州、大邑、邛崃等县市的部分地区、以及郫县、温江的个别乡镇,其峰值加速度提高到0.15g(相当于地震烈度7.5度),地震动特征周期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我市的灾后重建和其他建设项目,凡属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必须按照这种修改后的标准执行。

同时,按照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汶川地震有大量血的教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为此,特建议有关部门在适当的时候,对我市灾害重建中执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情况,对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情况,对全市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执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情况,对全市住房执行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情况,进行一次普查或抽查,找出问题,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并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参考文献从略)

(200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