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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科协网站管理办法

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区(市)县老科协:

为加强成都市老科技技术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老科协)网站的管理,推进网站建设,办好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市老科协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老科协网站建设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统称网站工作人员)。

一、网站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安全保密意识,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要求,严格信息审核把关,确保网站安全、信息安全。

二、网站各栏目、版面内容要丰富、详实,及时更新。本会各会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收集、撰写、报送会员单位的有关信息,用以丰富、更新网站内容。

三、各会员单位报送或推荐的网站信息,报送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安全性、实用性,对信息内容负责。

四、上报信息应确保质量,字迹清晰,数字准确,文体规范,内容翔实。严防失实、抄袭、泄密等情况发生。

五、需上传图片时,应对图片文件进行必要压缩处理,除特别需要,单个图片文件不得大于500KB。

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在网站发布信息,更改网站页面版式或内容。

七、审核网上交流的信息要严格把关,与网站主旨有悖,或刻意夸奖贬低他人的信息不能采用。应及时通知报送单位修改。

八、网站管理账号及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及分配,管理账号的网站工作人员,应确保障账号的安全使用,不得向他人泄漏。离开操作电脑时,应及时关闭管理后台。要使用安全密码作为管理账号的登录密码。

九、网站管理员发现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统一处理。

十、违反本办法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