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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意见

中国科协 科技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科协发学字〔2016〕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技厅(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中国科协、科技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科协 科技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12月8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科技三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好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老科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老科协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1.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人才是关键。在“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立足当代科技革命发展态势,系统提出了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目标、战略路径和战略部署,发出了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时代号召。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根本上是要成为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归根到底是人才驱动,要把人才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要努力形成各类科技人才资源充分有效利用,创新创业热情竞相迸发的局面,为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2.老科技工作者是科技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智力资源。我国老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斗在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在岗时奋战在科技第一线,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退休后继续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业,继续关心科技事业,发挥一技之长,在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建设创新型国家,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必须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内的科技人才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善于用好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高度重视和发挥老科协组织的作用。老科协是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老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老科协组织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突出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特色。坚持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宗旨,搭建平台,资源共享,更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作用。要增强做好新时期老科协工作的紧迫性,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发挥好老科协作用,让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业中做出新贡献。

二、畅通老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作用的渠道

4.发挥智库作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充分发挥老科协跨学科、经验丰富的优势,从现实需要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党和政府关心、科技人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决策咨询,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5.创新科普工作方式,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老科技工作者是科学普及事业的重要力量,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在老科协组织各个层面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助力农村中学科技馆公益项目,关心培养青少年,特别是农村青少年。支持广大老科技工作者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为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贡献力量。

6.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鼓励老专家进企业,支持老科协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咨询、提出建议,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在有条件的地方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助力精准扶贫,进村入户,引进种植、养殖等扶贫项目,开展种植、养殖等技术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为农村培训科技能手、创业带头人,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7.充分发挥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依托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创新,可以受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要发扬老科技工作者识才、爱才、惜才、助才的好传统,注意发现那些有潜力、肯钻研的好苗子,倾心传授所学所长,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科学道德,更好成长成才,创新创业,出一流成果,发挥更大作用。

三、竭诚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

8.加强老科技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要把老科技工作者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到党和国家人才工作整体规划之中,在有关人才规划、意见等政策制定中要充分考虑老科技工作者的独特优势,重视老科技工作者特别是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凡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老科协组织主动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做好服务。

9.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立老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专利成果库,倡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老科技工作者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发挥专业、技术、智力、经验优势和特长,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创办、参办、帮办企业,推动老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和专利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10.关心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养问题。支持民政部门和有关社会机构解决好老科技工作者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问题。重视和关心老科技工作者中的空巢老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开展针对老科技工作者特点、满足老科技工作者特殊需求的家政服务等问题。要关心老科技工作者的生活,对那些生活中存在困难的老科技工作者开展“送温暖”帮扶活动。

11.表彰典型,鼓励先进。表彰奖励老科协工作者,对在建言献策、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扶贫、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关心老科技工作者的精神生活,活跃老科技工作者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既能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爱好特长又有助于老科技工作者身心健康的美术、书法、春(秋)游、健步走等各种文体活动。

12.加大宣传、弘扬正气,增添社会正能量。协同推进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作,征集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家训、家教和家风故事,解读、阐释优良家风熏陶的独特作用。开展老科学家系列纪念活动。通过网络、刊物、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弘扬老科学家、老科技工作者诚信友善、爱国敬业、拼搏奉献等优秀品格和高尚精神,发挥他们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的引导和榜样作用,搞好文明传承。

四、高度重视老科协组织建设

13.加强和创新老科技工作者党组织建设。要把老科技工作者党组织建设纳入到各级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要让老科技工作者党员都能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党内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老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4.要重视加强各级老科协组织的班子建设。老科协是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在老科协班子建设和其他有关活动中要考虑到这个不同于其他群众组织的特点。退休领导干部在老科协兼任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15.加强地方、分支机构组织建设。重点做好在老科技工作者集中的部门、行业、城市建立老科协组织的工作。鉴于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老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大量企事业单位的老科技工作者退休后转入城市社区的实际状况,在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建立老科协组织。加强分支机构建设。

五、为老科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16.强化为老科协服务的意识。老科协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老科技工作者之家。要把加强老科协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主动服务,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地,为老科协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强老科协对老科技工作者的凝聚力。

17.加强对老科协工作的业务指导,为老科协承担有关任务创造条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加强和改善老科协工作的措施和对策,完善老科协工作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发挥老科协作用工作的业务指导。

18.建立联系老科协制度。定期听取老科协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老科协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努力营造老科协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重视发挥老科协在决策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支持老科协承接有关任务,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支持老科协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经费,创办新的社会服务项目。总结经验,巩固和拓展发展空间。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印发